中新网
中新网首页|安徽|北京|上海|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黑龙江|四川|香港|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我们的微信

兵团出台措施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

2022-01-10 16:26:30 来源:兵团日报
 字号:

  兵团出台措施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

  记者从兵团残联获悉,兵团残联、民政局、财政局等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对象为,16周岁以上无业、具有兵团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第三代)的特困供养人员中的残疾人;低保对象中一、二、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一级视力残疾人。《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将补助对象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在多元化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社会资源投向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支持具备照护服务条件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承接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力度和广度,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培育多形态助残托养服务模式。

  在提升寄宿制托养服务能力、加强日间照料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切实办好公办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保障无自理能力且家庭无照护能力的困难残疾人,争取到“十四五”末,团场(街道)普遍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连队)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推动兵团托养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和特困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

  在规范服务机构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完善托养服务机构场所设置、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社会监督等标准,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护理员、工勤服务人员和专兼职技术人员;定期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兵团日报》(2022年1月9日第1版)(全媒体记者马雪娇)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