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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图)

2021-11-17 11:41: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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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王小军 摄
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王小军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16日电 (记者 王小军)1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惩戒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大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主持会议。

  新疆法官惩戒委员会由18人组成,包括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专家委员4名、法官代表委员9名,组成人员中法官代表委员比例不低于全体委员的50%。

  新疆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制定、修订惩戒委员会章程;根据人民法院调查的情况,依照程序审查认定法官是否违反审判职责,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的意见;受理法官对审查意见的异议申请,作出决定;监督、指导惩戒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审议决定法官惩戒工作的其他相关事项。

  会议要求,全疆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是监督也是支持,是惩戒也是保护,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是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职的必然要求。要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不碰底线红线。突出实践锻炼,着力锤炼过硬本领,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治理效能,为新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防控预警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加强衔接配合,主动调查核实,履行举证责任,严格执行意见,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立大会结束后,新疆法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完)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