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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欠薪让人寒 司法调解暖民心

2022-02-21 18:25:11 来源:中新网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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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兵团新闻2月21日电(朱前程 李剑名)1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多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兄弟开开心心回家过年。

  1月20日,河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宋某和张某,一大早就来到了三十七团司法所寻求帮助。“包工头一直联系不上了,我们的工资也不给了,这都好几年了,一直要不到这工钱,这年可怎么过啊!”当事人宋某满面愁容的诉说道。

  原来,在2018年6月初,宋某和王某经熟人介绍,来到三十七团张某挂靠某公司承建团场地下通讯管网从事开挖管沟的活。工程结束后,张某拖欠宋某和王某工资款3.5万元,当时,张某没有留下任何字据。同行的王某一脸怒气的说:“以前我们打电话,张老板还会应付两声,他以资金周转不开等为由,拒绝支付拖欠我们的工资,后来就直接不接我们电话了,还把我们的电话列入黑名单。”

  该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事情来龙去脉,并制定了调解方案。由于追偿时间跨度较大,没有任何字据,承揽人张某一直在离团场1200公里远的乌鲁木齐,打电话也一直不接,追偿成本较高。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农民工群体是弱势群体,临近年关,加之疫情影响,很难在年前讨要到所欠工资。于是找到张某所挂靠的公司负责人谢某,谢某表示对此事他并不知情,这个活当时不是他去干的,只是张某挂靠了他们公司,因为时间久远,现在他没有办法联系到张某,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谢某明法析理:“张某并不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不能承接工程,但对外承建某工程,并实际取得收益,你们作为拥有建筑用工资质的公司对张某借用其资质是知晓的,对其借用其名义对外雇佣工人也应当知晓,对于双方之间的挂靠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你们公司应当对张某对外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宋某说道自2018年工程完工以来,他们多次联系过张某讨要工资,要不寻人未果,要不以各种理由搪塞,蒙混过关。同行的王某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气愤的情绪,“只有打他一顿才能消气,大不了工资也不要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王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面对这样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你们的心情我们都能理解,欠薪行为确实可恶,但讨薪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在被雇佣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慎重选择用人单位。在遇到拖欠工资或者其他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切不可意气用事,采取不当方式维权,以免触犯法律,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谢某表示尽快联系上张某,一定解决好此事。两天后,谢某要张某联系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给张某讲解相关法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一次性支付给宋某和王某劳务工资款3.3万元。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费尽几经周折,宋某和王某终于拿上多年被拖欠的工资,踏上了回家过年的班车。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