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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统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1100名当事人领取2亿余元

2021-11-19 10:46: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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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王小军 摄
18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王小军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18日电 (记者 王小军)“你好,您是郑江涛吗?”“是的。”“这是您的执行案款。”11月18日11时许,郑江涛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举行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中领取了自己的执行案款。

  11月18日,新疆统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100名当事人领取2亿余元案款。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的结合向当事人发放案款。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一名当事人领取案款。 王小军 摄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一名当事人领取案款。 王小军 摄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晓文介绍,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中,紧盯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九类涉民生案件,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穷尽工作措施,及时保障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申请到发放,不到一个月的时间,1419万元的工程款如数发放,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深深地体会到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法院执行工作实实在在的质效。”新疆某企业代表郑江涛说。

  据统计,2021年1月至10月,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执行实施案件2012件,同比上升22%,执行完毕案件723件,执行到位金额4.12亿元,发放执行案款总金额4.09亿元,向190家企业单位和822名当事人兑现了真金白银。

18日,新疆某企业领取案款后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 王小军 摄

18日,新疆某企业领取案款后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 王小军 摄

  在执行工作中,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点滴小事中,做好为民服务的“大文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新疆法院将继续为人民群众包括中小企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我们法院的各项工作,通过执行最后一道关口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刘晓文说。

  据统计,今年1月1日以来,新疆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2.731万件,结案29.494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58亿余元。

  “新疆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司法查封、搜查、拍卖等强制手段,深化联动惩戒,用实实在在的钱款兑付给申请执行人。”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飙说。(完)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