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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参保民众权益 新疆改革医疗保障支付方式

2021-06-09 17:05: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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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8日电(记者王小军)新疆积极探索符合本土实际情况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引导制约作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保障新疆参保人员权益。

  记者从新疆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新疆继续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由过去主要按项目付费逐步转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以单元、人头、床日等多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据介绍,2016年以来在总额预算管理下,新疆14个统筹地区均已开展了按病种付费工作,乌鲁木齐、昌吉州、巴州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均达到100种以上。2020年复合式付费方式有序推进并进一步扩大,2个统筹地区开展了日间病房等付费方式,2个统筹地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12个统筹地区建立了国家谈判药“双通道”机制(双通道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特药等药品享受医保报销,称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购药“双通道”),将国家谈判药品及特殊病、罕见病药品100余种纳入门诊、药店“双通道”管理,实现门诊特殊慢性病双通道购药。

  2019年,乌鲁木齐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2020年,阿克苏、哈密成为国家医保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城市,目前,乌鲁木齐市DRG试点已经进入模拟运行阶段,阿克苏、哈密DIP试点完成系统改造、病种确定工作,2020年9月底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新疆14个统筹地区共建立46个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付36.78亿元。14个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联合发文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新疆家庭医生签约971.52万人,医保基金支付4886.82万元。

  新疆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说:“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关键之年。我们坚持服务深化医改和医疗保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医药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医药服务管理能力。”(完)

(编辑:袁晶)